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4731次 发布时间:2018/3/29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新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徐州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升工程代建已经徐州市发改委以徐发改核发【2018】2号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代建的投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1)工程地点:徐州市三环西路以西、故黄河以南。 (2)工程总投资:约9602万元。 (3)工程概况:现日处理污水约2万吨,扩建后日处理污水约4万吨。新建污泥浓缩池及加药间、配电间、机修间等设施。现状构筑物进行加盖,进行除臭处理和景观提升。 (4)招标范围:项目前期手续、财审、设计方案论证、招标、开工手续,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环境保护等的管理,征迁移民、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迎接各类检查、审计,各类验收准备等;代建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工程档案、资产移交完成。 (5)代建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招标为 一 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市政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是由政府专门设立(或授权)的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或是承担过2.5万吨/天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 代建单位不得承担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其它建设任务。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如合同无法反映工程总投资,可另行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原件。 (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专业或建设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监理、咨询、施工)或承担过市政工程代建(建设管理)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如合同无法反映工程总投资、项目经理姓名,可另行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原件。 (4)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从事水利水务项目管理(设计、监理、咨询、施工、建设管理或科研)或市政工程项目管理(设计、监理、咨询、施工、建设管理或科研)相关经历;业绩证明材料以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5)其它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申请人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受贿查询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8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开标时间:2018年4月19日10时整,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7、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标书售后不退。 8、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 联系人:付 康 电话:0516-80802179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苏 瑶 电话:0516-80802225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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